新版“城乡居民医保”有新惊喜 最高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本报讯(记者区云波通讯员王锐清)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云浮市《云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新的调整,新《办法》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20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万元,将“大病保险”纳入“城乡医保”。该新《办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据介绍,新《办法》在参保对象、基金筹集、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医保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都有所调整。其中包括:一是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纳入《办法》的内容,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完整;二是对在市内首诊、再到市外住院就医的参保人提高报销比例,对直接到市外住院就医的参保人降低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就近就医;三是对参保人在医联体内转诊治疗的,按照就高的原则连续计算起付线;四是“大病保险”建立了分段支付的机制,即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大病医疗负担;五是明确统筹基金可用于支付普通门诊费用、门诊诊查费、接种狂犬疫苗费用;六是实行基金分摊机制,当期统筹基金存在收不抵支时,由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解决,分担压力;七是将新生儿参保从3个月放宽到6个月内,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保;八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20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万元;九是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财政征收改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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