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 基层央行奋蹄扬帆 金融事业砥砺前行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分行有关经济金融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在云浮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云浮市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促进云浮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力支持和促进了云浮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金融机构和征信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全市金融机构数量稳步增长。1994年末,云浮市仅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4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截至2018年11月末,云浮市银行机构除了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外,还有国家政策性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合机构5家,村镇银行2家,港资银行分支机构1家,保险公司则由1994年的2家发展到现在的21家,证券公司比1994年增加3家。2018年12月,云浮市成立了首家财务公司。
全市征信建设体系日渐完善。截至2018年11月末,云浮市已建成1家市级征信中心和5家县(市、区)级征信中心,建设信用村共857条,实现辖区行政村100%全覆盖,完成40.23万户农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其中28.88万户评为信用户,占比超过70%。涉农金融机构累计对3.75万信用农户进行授信,累计发放贷款59.14亿元。
全市居民储蓄呈几何级增长
全市各项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呈现数十倍增长,经济实力不断加强。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801.15亿元,比1994年末增加754.39亿元,增长1613.32%,1994年末至2017年末,年均增长12.7%。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186.65亿元,比1994年末增加1137.33亿元,增长2306.02%,1994年末至2017年末,年均增长14.55%。全市居民储蓄存款788.48亿元,比1994年末增加749.92亿元,增长1944.79%,1994年末至2017年末,年均增长13.7%。
金融监管与服务不断完善和创新
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成立以来,着力提升地方金融业监管服务水平,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支持地方经济蓬勃发展。
一是建立金融稳定和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金融风险监测。以云浮市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为平台,于2012年11月27日牵头组织建立了覆盖大金融领域的云浮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云浮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由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金融局、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统计局、法院等13个单位组成,共同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并联合市银监分局、市金融局等单位,探索建立云浮市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签订《云浮市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备忘录》,建立金融稳定与金融监管数据共享平台。2014年9月24日,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与人民银行肇庆、梧州市中心支行共同签订《肇庆、梧州、云浮区域金融稳定工作合作备忘录》,开启了三地区域金融稳定工作合作,每年联合召开区域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围绕开展区域金融稳定工作及金融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二是强化平安金融建设,防化金融风险。2014年,牵头负责云浮市金融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金融创建工作,并成立了云浮市金融系统综治(平安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由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综治暨平安金融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按年实施考核,压实金融综治暨平安金融工作责任。
三是加大支农再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秉承“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工作理念,适应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变化,加大支农再贷款投放力度,支农再贷款投放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地市首位,为云浮市法人金融机构提供了稳定可靠的低成本资金来源,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致富,实现地方经济、金融机构和企业农户“三赢”的局面,有力提升基层央行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2010-2018年11月末,全市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71.3亿元。
四是创新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流向小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精神要求,用好用活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在全省率先创新发放纯普惠口径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押支小再贷款,有效简化了银行机构信贷资产的评级手续,提高了支小再贷款办理效率,降低了小型金融机构使用信贷资产质押借入再贷款的门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进一步纾困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已对金融机构发放支小再贷款1.1亿元。
五是建立信息化融资平台,实现多类信息的互联互通。由人民银行主导推广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有效解决了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账款确认难、传统抵押品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自2014年10月在云浮市推广以来,截至2018年11月末,已累计注册用户524户,达成融资交易432笔,促成融资交易金额高达113.64亿元。2016年底建成的粤信融(云浮分平台)已覆盖全市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打破了“中小微企业—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非银行信用信息、政策扶持信息、融资对接信息等多类信息的互联互通。截至2018年11月末,云浮市16家金融机构成功连通平台,上传69项信贷产品和信贷优惠政策,已有278家企业在平台上注册,通过平台累计融资564笔,累计融资金额达28.12亿元。
六是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平稳实施,提升存款保障水平。《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切实做好政策引导工作,确保存款保险制度在云浮顺利落地执行。2015年6月,组织云浮市7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了存款保险的投保手续。201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存款保险评级评审工作小组和存款保险评级审核工作小组及存款保险投保机构适用费率审核工作小组,组织7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开展了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存款保险费率核定信息申报工作,并按半年度开展存款保险保费收缴工作。通过日常监测分析、现场核查、风险约谈、采取早期纠正措施、现场督导等形式加强辖区投保机构的风险监测,有效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等工作。
七是创新国债服务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积极开拓农村国债市场,充分发挥国债的普惠金融作用。2016年8月10日,建立全省首个“国债下乡惠民服务站”——南盛镇大窝村富丰商店,率先建设具备送“国债知识宣传、国债认购服务”为一体的国债下乡工作平台,有效帮助农民群众“准确认识国债,便利购买国债”,形成送国债下乡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金融改革立足时代前沿
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云浮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会同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全市金融系统勇于探索、锐意进取,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好实体经济,推动云浮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做法在全省推广。2009年开始,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联合郁南县委、县政府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勿坦模式”信用村、金融扶贫三项机制建设,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创新金融手段解决“三农”融资难,以信用为抓手推动社会管理创新。2011年,云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全面推广郁南做法。试点工作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关注,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以及多位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山区县(市)推广郁南做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先后于2011年3月、2014年9月在云浮分别召开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推广会、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云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做法。2014年以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先后联合出台《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方案》(粤金〔2014〕51号)、《广东省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划分与评定工作指引》(粤金〔2014〕74号)、《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实施方案(2016-2020)》(粤金〔2017〕36号),在全省山区县推广。云浮市郁南县被人民银行总行确定为全国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云浮市先后被确定为“广东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广东省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
二是探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云浮市辖内罗定、郁南获得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格。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指导下,在云浮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作为,推进云浮市分别成立了市、县两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政府部门、金融系统”两条线同时推进的工作机制,并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农地经营权抵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银担+农地经营权抵押”、“政银保+农地经营权抵押”等创新贷款模式,引导银行机构充分使用人民银行低成本的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优惠利率的农地抵押贷款,进一步降低“三农”融资成本。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市累计发放农地抵押贷款18.92亿元。
三是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云浮市自2010年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来,工作稳步推进,业务迅速发展,业务类型和品种不断丰富,从初始单纯的货物进出口贸易发展到现在的货物、服务、收益和投融资多头并进的格局,人民币在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为云浮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2010-2018年11月末,全市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258.90亿元。2018年1-11月,人民币跨境收支占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已从2010年的8.39%提高到27.62%,累计提高19.23个百分点,人民币已成为云浮市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
四是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2012年8月1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部署,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改变了以往以“逐笔核销、事前备案、现场审核、行为监管”为特征的进出口核销外汇管理制度,实现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体分类监管转变,构建企业进出口综合监测、主体分类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新型外汇管理模式。改革实施后,企业和银行的业务操作更为简便,节省了大量业务时间,降低了经营成本。银行和企业收结汇时间节省约67%,售付汇时间节省约68%。企业往返外汇局、银行之间的次数大为减少,平均每家企业每年可节省交通费、通讯费等成本支出6000多元;一般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业务人员由原来的2人减少为1人,平均每家企业每年可节省人力资源成本约30000元。
2018年十项工作走在全省人行系统前列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云浮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从严、意识形态从严、贯彻决策部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财经纪律从严、党风廉政从严的“六个从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以“学习、认真、效率”为工作理念,运用好“实干、苦干加巧干”的工作方法,围绕“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和“乡村振兴”“产业兴市”两个课题,站高点、抓重点、创亮点,锐意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十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打造全省金融系统首个VR智慧党建体验厅。利用VR虚拟现实技术搭建跨空间、全景式、立体化的新时代党建教育平台,开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情景模拟+互动体验”学习教育新模式。
二是发放全省第一笔全部利用非央行内部评级的普惠口径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押支小再贷款。2018年9月7日发放首笔金额1000万元,11月20日对2家法人银行支小再贷款授信共1亿元、1家银行机构再贴现授信1000万元。
三是全省第一笔现金跨行调划业务在云浮成功落地。2018年9月5日,在广东省率先实施首笔现金跨行调划试点业务800万元,探索创新现金管理模式,实现货币金银业务转型发展。截至2018年11月末,已成功办理5笔,金额3400万元。
四是全省第一笔“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中征应收账款融资”贷款在云浮发放。2018年3月30日,在罗定市率先发放全省首笔样板贷款20万元。目前,累计发放6520万元,位居全省第一。
五是率先上线全省首个线上线下联动的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纠纷投诉处理和金融知识普及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
六是率先打造全省首个多功能全覆盖征信综合服务中心。为广大市民提供非银行信用信息和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普惠金融咨询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市政府“五平台五基金”信贷产品以及金融知识和消费维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七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余额和累放额全省第一。探索“农地抵押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模式,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市累计发放农地抵押贷款18.92亿元,余额13.85亿元。
八是“互联网+信用三农”试点融资额全省第一。探索将“互联网+信用三农”与农地经营权再流转相结合等方式,稳妥推进试点。截至2018年11月末,累计上线项目112个,累计融资3940万元,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带动了一批农民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行业。
九是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全覆盖。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市存量助农取款服务点1793个,共发生取款交易54.66万笔,取款金额2.08亿元,转账交易52.79万笔,转账金额1.22亿元。
十是在全省率先设立“移动支付日”。将每月15日定为云浮“移动支付日”,并组织开展移动支付优惠促销活动,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市移动支付交易2117.97亿元,同比上升213.36%。
(通讯员梁醒蔡欣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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