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全省城市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云浮市环境空气及水环境质量改善

云浮日报 2018-12-30 08:37

本报讯(记者植发炜)近日,2018年1-11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发布,云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13位,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3位。与2017年同期相比,云浮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为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中心城区首位度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介绍,2018年1-1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8.3%,较2017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同期持平。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2.7%和20.7%。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市,后三位为广州、佛山和清远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中山、江门、佛山、云浮等12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揭阳、潮州和广州等8市有所变差。

2018年1-11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8个)水质达标率为97.4%,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1.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7%。按照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云浮市,后三位为深圳、东莞、揭阳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珠海、深圳、东莞、汕头、云浮等10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清远、惠州、揭阳等11市有所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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