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如歌20载 云安检察人的履职为民情怀

云浮日报 2018-12-21 07:56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敏一行到云安区白石镇东圳村委调研党建扶贫工作1996年7月11日,时任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怡新为云安县人民检察院挂牌揭幕1996年,云安县人民检察院租用云安县吉祥路1号楼房办公办公大楼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云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亦乾,云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维力调研云安检察院党建工作人大代表视察云安检察院检察工作20多年来,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云安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秉承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履职尽责,维护正义,为云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多年风雨兼程,20多年砥砺前行,一代代云安检察人顽强拼搏,自强不息,成就了辉煌的光荣与梦想,今天让我们踏着历史的车轮,一起来翻看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如诗画卷,重温那段令人难以忘怀的峥嵘岁月,向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致敬。

成立

1996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高检发政字(1996)5号文批复同意设立云安县人民检察院。

1996年6月3日云安县人民检察院筹建组及分流干警从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搬出云安县六都镇,租用吉祥路1号楼房办公。

1996年7月11日云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成立暨衔牌揭幕庆典仪式。

1997年9月3日云安县人民检察院在云安县白沙塘行政区举行综合办公楼奠基仪式。

1998年9月8日云县委办(1998)63号文批复《关于云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核定云安检察院人员编制35人,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云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法警队。

2001年6月11日搬迁到云安县白沙塘新行政区的新办公综合楼办公。

发展

伴随法治建设和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内设机构逐步完善,设立了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侦查科、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件管理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派驻石城检察室和司法警察大队,全面担负起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等各项检察业务。20多年来,我们见证着时代的沧桑巨变,云安检察也在时代的浪潮中不断传承与发展,用忠诚和热血默默守护着云安的平安。

2013年云县机编[2013]1号文批复《关于设立云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石城检察室的通知》,同意设立云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石城检察室。

2014年云安县撤县设区,云安县人民检察院变更为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3-2018年近五年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顺应群众对司法公正、民主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忠诚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精准服务大局筑屏障。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五年来,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25人。在工程建设、土地交易招投标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5次,对江罗高速(云安段)等8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2份,帮助建章立制。加大对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48人。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中,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作物犯罪嫌疑人1人。

——维护稳定垒平安。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立足执法办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近五年来,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电信网络诈骗、黑恶势力等侵犯公民财产和人身权利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25件186人,起诉98件170人。在今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2件29人,起诉5件16人,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受理群众来信和举报线索138件,接待群众来访138人次,始终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2013年,成立了派驻石城检察室,将法律监督职能延伸到乡镇、社区,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新阵地。

——仗剑肃贪扬检威。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推进法治的着力点,严肃查办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近五年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42件53人,同时坚持惩防并举,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职务犯罪同步预防、案例剖析会等方式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强化监督护正义。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持走精品化监督之路,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五年来,监督立案19件20人,不批准逮捕154件258人,不起诉18件18人,追加漏罪漏犯22人。大力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87件,提起抗诉3件,办理的云安区农信社与云浮市嘉俊石材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7年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件”,广东世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假买卖合同纠纷案被省检察院评为“2016-2017年度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注重人权保障,对31名无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帮助473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锻炼队伍铸检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近年来,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对党忠诚信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通过岗位练兵、教育培训、以赛代训、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铸造了干警务实、严谨、自律的良好作风。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建立了“智慧党建”平台,让党员可以通过网上平台接受教育、查阅党建工作动态等。通过举行演讲比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开展党性教育,让执法办案切实体现司法为民理念。天道酬勤,在全体云安检察人的辛勤拼搏下,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硕果累累,成绩喜人,20年来先后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集体三等功”等集体荣誉。

——司法为民暖民心。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服务民生机制,把检察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近年来,注重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对生活确有困难的1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113000元司法救助金。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工作办公室,依法从宽处理涉案未成年人10人。推行案件信息公开,让当事人可以及时了解案件相关信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工作,2017年创造性地邀请了云安区7个镇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真心诚意倾听群众心声。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一对一帮扶贫困户,通过定期走访、节日慰问、培植脱贫项目等落实帮扶任务,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检务保障夯根基。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2001年,从租赁的办公房搬迁至云安区白沙塘新行政区6楼高的新办公综合楼,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大大改善。近年来,大力加大科技和信息化投入,网络建设和计算机配备不断完善,建立了三级检察网和本院局域网,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安全U盘、扫描仪、速印机、高清照相机、视频会议室等办公设备。升级改造了办案工作区,配置同步录音录像等侦查手段技术。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全面应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院会议室、办公楼、办公用房、干警宿舍、饭堂进行修缮和改造,办公大楼加装了电梯,院内通道地面铺设了沥青,搭建了车棚,置换了一批新的公务用车,设置了篮球场、健身室、乒乓球室等健身场所,每个办公室添置了空气过滤器、盆栽等物品,为广大干警创造了更加舒适简约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公益诉讼、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部署,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定政治站位,攻坚克难,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2013年至今——用心打造阳光检务。近年来,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加入今日头条等公共平台,建设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优化整合服务职能,为群众提高“一站式”服务。此外,还通过法制宣传、检察官“五进”、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检察工作,拓展检务公开维度,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阳光检察工作格局。

2015年至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12月底,云安检察院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各项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选任了11名入额检察官、组建了11个办案组、制定了检察官职权划分规定、招聘了8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财物实行了省级统一管理,改革成效初步显现,目前正逐步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2017年至今——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下大力气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守护云安的绿水青山。一年多以来,立案审查高村镇环境污染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系列案、都杨镇石材废渣污染案等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相关行政单位均已答复。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35万元。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修复被毁损林地约20亩。

2018年1月至今——推动监察体制改革。今年1月份全面完成了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业务衔接等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顺利划转之后,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无缝对接,双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就办案衔接机制、案件移送受理衔接机制,案件调查、审查办理衔接机制等达成一致共识。

20年,改变的是环境、面貌……不变的是执法为民的满腔热情、不变的是初心和使命!新时代赋予新的使命,新使命呼唤新担当,展望未来,重任在肩。云安检察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起点上扬帆起航,奋力谱写守护公平正义的新篇章!

组稿/钱枫莫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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