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的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云城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云浮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云安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拟在云城联社、云安联社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改制组建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云浮农商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2018年8月修正)等有关规定,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拟定向征集发起人。现就云浮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设置
云浮农商银行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214.93万股(暂定数额,最终数额以筹建工作小组根据征集发起人和认购情况、云浮农商银行筹资需求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确定的股份数为准)。根据股本金来源和归属,云浮农商银行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云浮农商银行的股本结构符合以下要求:法人股比例高于50%;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超过云浮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超过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超过股本总额的20%。任何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拟持有云浮农商银行股份总额5%及以上的,需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股份发行价格与条件
云浮农商银行的股本金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符合发起人资格条件并自愿入股云浮农商银行的原云城联社社员可将其股金按1﹕1的比例转为云浮农商银行股份,符合发起人资格条件并自愿入股云浮农商银行的原云安联社社员可将其股金按1﹕1的比例转为云浮农商银行股份。云城联社、云安联社新设合并改制组建云浮农商银行的同时发行新的股份(以下简称“新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元/股,凡自愿认购新股的发起人(包括认购新股的原云城联社、云安联社社员)应按其认购新股股份数为基数,每认购1股新股的同时,自愿出资2.38元用于购买原云城联社、云安联社的不良资产包份额。
三、征集对象及出资方式
本次发起人征集对象为自愿成为云浮农商银行发起人并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资格条件的原云城联社、云安联社社员,以及其他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资格条件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
除云城联社、云安联社的原社员将其所持股金按规定的比例转为云浮农商银行股份外,对新股的认购,相关发起人必须以货币资金认缴股本并一次缴足,不得以债权、知识产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作价入股。
四、权利义务
股东依据云浮农商银行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经营风险和民事责任。
五、发起人资格条件
(一)自然人发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4.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境内非金融机构发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11.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境内金融机构发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3.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5.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6.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六、认购登记要求
(一)关于转股
云城联社、云安联社社员如自愿将其持有的原股金转为云浮农商银行股份的具体程序详见《云浮市云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股金处置公告》和《云浮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股金处置公告》。
(二)关于认购新股
拟认购新股的云浮农商银行的意向投资者在筹建工作小组指定的受理机构领取《发起人认股申请书》等文本资料,按照筹集工作小组制订的云浮农商银行发起人资格材料与目录格式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文本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指定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地址:云浮市翠石路农信大厦;认购期限: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6日。
七、其他事项
(一)云浮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详细内容详见《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云城联社、云安联社社员可到云城联社、云安联社各网点查阅,认购新股的意向投资者可到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查阅。
(二)公告期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6日。
(三)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解释权归筹建工作小组。
(四)各社员或意向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与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云城)0766-8823115、18023368687;
黎女士(云安)0766-8618313、13826846125。
地址:云浮市翠石路农信大厦
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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