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村支书旁听4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宣判 25名被告人获刑 主犯获刑十五年九个月
本报讯(记者文新通讯员段瑜)12月11日下午,郁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4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5个乡镇的30名村支部书记应邀到法院旁听。县委组织部与法院组织这次旁听活动,旨在以案为鉴强化村干部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基层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功能。
当日宣判的4件涉黑恶案件是郁南县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的重点案件,涉案被告人人数较多,在当地社会影响很大。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桃2013年5月刑满释放后,拉拢、网罗社会闲散无业人员,逐步在郁南县桂圩镇一带形成一股黑恶势力。该组织长期盘踞在郁南县都城镇、桂圩镇一带,横行作恶,被告人李某桃多次带领该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强行占股、聚众造势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帮人非法讨债、非法开采白泥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李某桃为首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具有一定经济能力支持,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具备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性、经济性、行为性和危害性四个基本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的25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严惩,受到法律制裁。法院遂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李某桃有期徒刑十五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没收财产25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至七个月,部分被并处罚金2万元至2千元。
此次宣判,体现了郁南县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强大决心,有力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宣判前,法院还为旁听人员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宪法》、《婚姻法》等普法宣传册子,应邀旁听的30名村支部书记普遍表示通过此次旁听让其深受教育,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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