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机关破获“8·09”非法采砂案 打掉盗采河砂团伙一个,查扣涉案财物一千多万元
12月7日,记者从郁南县公安局获悉,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该局与水务部门紧密配合,连续奋战,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该县西江河段的非法盗采河砂团伙,目前已逮捕10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查封扣押盗采河砂船只(6艘)等涉案财物一千多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下半年以来,群众反映在西江河段非法盗采河砂行为猖獗,公安、水务部门的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以聂某某为首的盗采河砂团伙,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分工明确,有分有合,从管理、盗采、销售均有专人负责,雇佣专人在岸望风放哨逃避执法机关打击,在西江跨地域多地河段进行盗采河砂违法犯罪活动。”郁南县公安局的岑警官说。
公安、水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盗采河砂违法人员行动狡猾,大多选择在凌晨时分尤其是节假日作案,并在沿江主要路口、执法人员船只停靠点附近安排人员望风放哨,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时,在西江河上进行盗采河砂作业的船只立即隐匿躲避以逃避执法机关的打击。
这一情况得到了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并依法开展侦查,由市公安局牵头,于8月9日立刑事案件,并成立“8·09非法采砂案”专案组,开展深入的侦查工作。10月25日,市公安局专案组决定组织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案为首分子聂某某(花名老麦)等10人并予以刑事拘留。至12月4日止,经后续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27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盗采河砂船只(6艘)等涉案财物一千多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该盗采河砂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犯罪。”岑警官说,触犯该法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经郁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已对聂某某等10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盗采河砂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高政治站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线索摸排和对西江河段的联合执法巡逻防控,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西江河段的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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