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覆盖率不足两成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隽报道:28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对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专题调研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9.07%,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505座镇级填埋场仍有326座未整改。调研组建议,对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保设施建设要实行有别于城市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优化缩短办事流程,减免办事费用。
投入14亿元进行镇级填埋场整改
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于10月赴有关市对全省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报告。报告指出,农村垃圾治理体系逐步建立。省政府安排14.05亿元支持镇级填埋场的整改工作,并对20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广州等9个市达到“七有”标准通过验收,11个市已有条件通过验收正在开展复验。目前,全省共建成和运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23座,镇级垃圾转运站1807座,村级垃圾收集点约21.6万个,基本形成“县处理、镇转运、村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仍有508座镇级填埋场需整改
但报告也提出了几大突出问题。首先是村庄规划覆盖率不达标,规划“落地难”。截至2017年底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为61.39%,佛山、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韶关、清远、汕尾、揭阳、梅州等市还不足40%。
其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9.07%,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等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足10%。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十分缓慢,截至今年9月底,列入计划的72个县仍有33个县未开工建设。
三是截至今年9月底,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505座镇级填埋场仍有326座未整改,同时全省新排查出未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但必须整改的镇级填埋场182座,两项合计仍需整改的达508座。
投入不足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并存
报告指出,政府投入不足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并存。2014年以来全省投入农村人居综合整治相关领域的资金约537亿元,仅能完成2000多个村(据测算平均每村整治费用约2000万元)的整治任务。以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为主,奖补、贴息、信贷等方式较少,没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尚未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建议:简化环保设施建设报建程序
报告建议,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确保规划落地,让村民全程参与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的认同度。加快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对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保设施建设要实行有别于城市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优化缩短办事流程,减免办事费用。切实加大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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