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4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梁颖摄
日前,《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公布,取消一批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共24项,涉及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健在证明等。
一直以来,各种“证明我妈是我妈”式的“奇葩证明”让企业家、老百姓苦不堪言,派出所、计生办等基层单位也是负担重重。早在今年3月,新兴县已公布第一批《新兴县县级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共22项。如此一来,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了不少便利。
时隔半年多,新兴县公布《新兴县县级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这正是新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真实写照。记者从《通知》获悉,对本次取消的证明事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证部门也不再开具(县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用证部门要制定具体的便民替代措施,通过网络核验、信息共享以及部门间查询核验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审查。出证部门要加大证明信息网上公开或互通共享的力度,涉及保密、安全等原因不适宜公开或共享的,要及时向用证部门反馈有关信息。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根据此次清理的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公开本单位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便民替代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新兴县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来谋划推进,主动倾听企业和群众呼声,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方便了群众办事,释放了市场活力,政府也变得更为高效。
“希望能公布第三批、第四批……取消更多不必要的证明!”获悉此次24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取消后,新兴市民梁先生表示,这些举措真是便民、利民、惠民的好政策,不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给政府点个赞。
梁桂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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