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灭失补发公告 新林公告(2018)第001号 云浮日报 2018-11-06 07:13 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下列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灭失的申请人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资料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原林权证作废。新兴县林业局2018年11月2日新闻推荐新兴县: “五个一”确保党校建设实效本报讯(通讯员新组部)今年以来,新兴县把加强镇级党校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要内容,通过明确一个标准、建立一支师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