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全省城市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云浮市环境空气及水环境质量改善
本报讯(记者植发炜)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今年1-9月(前三季度)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云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13位,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3位。与2017年同期相比,云浮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
据介绍,今年1-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9.6%,较2017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3.5%和20.7%。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湛江、汕尾和茂名市,后三位为广州、清远和佛山市,云浮排名第13位;与2017年同期相比,佛山、江门、中山、云浮等15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河源、揭阳和惠州等6市有所变差。
1-9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8个)达标率为97.4%,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达标率为100%。1-9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3.2%,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3%。按照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云浮市,后三位为深圳、东莞、揭阳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珠海、深圳、东莞、汕头、云浮等9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揭阳、佛山、清远等12市有所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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