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污、限排、监管、问责,新兴江整治进入强化期 确保水质年底达III类

南方日报 2018-10-25 07:12

新兴江整治进入攻坚期,年底要稳定在III类水质。南方日报记者雷贤辉摄

新兴江整治要截污、限排、问责,加强水质监测,重点监控涉水企业、凉果企业等……10月22日,新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当前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更详细可行的强化应对措施。

县领导袁伙月、陈就庆等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全县禁止放鱼塘水及鱼仔水(鱼苗场池水);加强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管,禁止超标超限排放;督促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做好精细化管理和营运;及时监测陈舍等水质监测断面的水体,取样分析;加强对餐饮店(档)的监管,严禁废水直排……在近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上,新兴县副县长伍树全介绍《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第四季度强化措施》,详细解读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第四季度的强化应对措施。

“新兴江治理好了,新兴的各方面发展才会好;新兴江治理好了,新兴才能对市民有所交代。”在研究部署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新兴县委书记唐谊表示。

前阶段,通过各镇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新兴江整治仍存在水质改善但不稳定等问题。目前,新兴江整治正处于关键时刻,唐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对照时间节点,标本兼治,确保新兴江陈舍监测断面在2018年底达到Ⅲ类水质。

对于下阶段工作,唐谊强调,要坚持新兴“新10条”,全面停止新上马养殖场的审批工作,禁止新建、偷建新养殖场,同时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养殖场和企业偷排、漏排,从源头上严堵污染物的排放;要对新兴江的23个水质监测点,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监控,并加强督查考核,启动问责机制,对严重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问责甚至组织措施;要对陈舍等水质监测断面采取非常时期的管控应对措施,重点监控新兴江五条支流及新兴江沿岸的涉水企业,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研判,及时分析;各级领导干部要挂牌督办,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新兴县委副书记、县长袁伙月要求,要继续加强河流治理,抓住污染源头治理,继续加快完善两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泵站的排水供水能力,做好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推动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治理。

此外,会议还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第四季度强化措施工作协调小组,及时组织对新兴江水质的研判、会商以及信息上报,组织发布、更新和解除污染预警,适时启动新兴江强化措施预案,督促各镇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应对措施,及时对新兴江整治强化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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