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云浮日报 2018-10-20 09:13

本报讯(记者朱觅通讯员云纪宣)今年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今年1-9月,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数同比增长221%。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云城区腰古镇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金友以其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5年,梁金友通过瞒报家庭收入、虚构贫困证明、冒充村委干部签名等手段,以其妻子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梁金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已随案移送。

2、云安区都杨镇洞坑村委原委员高丽华违规为自己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1年,高丽华担任都杨镇洞坑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以与其堂兄高某共有坭砖瓦房的名义向上申请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高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已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3、云安区都杨镇都骑社区“两委”委员覃焕霞违规为自己申领低保金问题。2014年,覃焕霞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领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瞒报家庭收入等手段,违规为自己申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8018万元。覃焕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已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4、罗定市泗纶镇镇、村干部失职失责,致使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儿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泗纶镇双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国华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其儿子的名义向上申请并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1万元。此外,沈国华还收取5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好处费共0.9万元。双坝村村委委员沈果良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仍以自己的名义向上申请并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1万元。泗纶镇党委副书记孔祥汉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他人骗取国家危房补助资金。此外,沈国华、沈果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沈国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沈果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孔祥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新兴县簕竹镇榄根村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簕竹镇榄根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梁启荣,村委委员、副主任欧彩凤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伍某办理了申报,致使伍某获得2万元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梁启荣、欧彩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万元补助款已被追回。

6、郁南县大方镇大塘村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大方镇大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杨展洪,村委委员陶鑑新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户相关申报条件进行认真核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陈某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2万元,造成不良影响。杨展洪、陶鑑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万元补助款已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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