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房产、恒丰建材重整投资人竞选公告
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法院(下称“郁南法院”)裁定受理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恒丰房产”)、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恒丰建材”)破产重整案,指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担任两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两案已于2018年2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重整意向投资人。2018年4月8日,郁南法院裁定恒丰房产、恒丰建材合并重整。
恒丰房产、恒丰建材的主要资产为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路西南侧龟山地块的“金汇园小区”项目,项目在建工程状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现就重整投资人竞选的程序及有关规则进行公告,有意向的投资人应于2018年10月30日前向以下指定账户汇入200万元竞选保证金,汇款时请备注用途为“恒丰重整保证金”,并向管理人出具其给予的最低专项资金报价的书面承诺函(不得低于1.8亿元):
户名: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5018274080000012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郁南支行
有关恒丰房产、恒丰建材的案件及重整工作的详细情况,请登录郁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gdyunan.gov.cn/index.php/about/details/id/100620.html)或郁南县人民法院网站法院公告栏(http://yunancourt.gov.cn/web/home)查阅,以网站公告内容为准。
管理人联系电话:黄律师13005139896
吴律师13808814777
郁南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郁南县恒丰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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