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躲了,你赖着的房屋已不是你的家 云安法院强制执行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小记
本报记者钱枫通讯员郭小月
“别躲了,你赖着的房屋已经不是你的家了!”近日,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当被执行人萧某某家里的灯亮起来时,早已在楼下蹲守的云安法院执行干警马上拨通萧某某的电话让他下楼开门,并告知他将被实施拘留。原来,被执行人萧某某、曹某某既不归还欠款给申请执行人——云浮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不搬离已被法院拍卖的房屋。
这次强制执行的是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萧某某、曹某某应当归还280万元及利息给申请执行人市云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承担受理费30807元、保全费5000元和执行费32766.74元。
萧某某、曹某某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云安法院查封萧某某名下一处位于市区的房产并作出拍卖的决定,最终由凌某某于2018年5月3日竞得该房产。云安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萧某某家楼下张贴公告,截至8月4日,萧某某及其家属仍然没有搬出。
9月13日傍晚,该院执行干警确认萧某某踪迹后直接前往其家中对其实施拘留,萧某某没想到法院动真格了。当执行干警正想把萧某某带往拘留所时,他才承诺5天内腾空房屋,并提供担保人。执行干警立即电话联系买受人和担保人去到就近的云城区法院进行协调。执行干警让三方写下协议书,萧某某承诺9月17日前将房屋钥匙交付买受人,如果未能按时交付,云安法院可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用于抵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9月17日,萧某某正式交付钥匙给买受人凌某某,该房屋圆满交接。
记者从云安法院了解到,该房屋所卖得款项用于抵偿萧某某、曹某某等人的银行欠款,但尚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日后如发现萧某某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将继续执行,直至欠款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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