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印发通知提出 选派55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南方日报 2018-09-27 12:24

新兴将选派55名优秀干部到2018年软弱涣散村(社区)、乡村振兴精品村和部分自选示范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3年,原则上中途不轮换!近日,新兴县印发《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软弱涣散村(社区)和部分美丽乡村示范村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透露上述内容。

《通知》提出,“第一书记”在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社区)党组织,带领村(社区)“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抓党建、促扶贫,抓发展、保稳定,抓服务、促振兴。

履行四大职责

建强基层组织

具体如何落实?《通知》要求,“第一书记”要履行四大职责:一是建强基层组织。把准村(社区)党组织的基本定位、基本属性,推进村级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努力把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重点是协助配齐村(社区)“两委”不健全的班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物色培养村(社区)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两个联席会议、“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组织生活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和党建展示阵地,推进乡村振兴精品村、示范村党员群众讲习所和党建文化园建设。

二是推动精准扶贫。针对不同贫困村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落实扶贫项目,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把党组织建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农民合作社、农村产业链上,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是为民办事服务。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协助落实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动村(社区)党组织对农村党员实行设岗设区组队,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先锋队,分领域培育产业发展、污水治理、卫生保洁、矛盾化解等特色党小组,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提升治理水平。强化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帮助村(社区)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落实村务公开和群众监督制度,促进村级事务公平公开公正,农村和谐稳定。落实村(居)务公开和群众监督制度,把好“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帮助村(社区)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推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村(社区)治理良好氛围。

单位推荐和自荐

任期原则上为3年

《通知》透露,本轮选派的“第一书记”采取单位推荐和自荐的报名形式,任期原则上为3年,其中驻软弱涣散村(社区)的第一书记任期从2018年7月到2021年6月,驻乡村振兴精品村和部分自选示范村的第一书记任期从2018年9月到2021年8月。“第一书记”原则上中途不轮换,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经所驻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报镇党委核实研究,征得其派出单位同意并提出替换人选,请示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再作相应调整。“第一书记”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任职村(社区)党组织,不占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第一书记”在村(社区)任职年限计算为本人的基层工作经历。

“第一书记”原则上全脱产驻村(社区)。每月驻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不变,福利待遇仍按原标准、原渠道继续发放。驻村产生的伙食等费用,由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报销。“第一书记”的考核采取县、镇两级考核的办法,各镇党委根据“第一书记”平时表现、日常管理等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再由县委组织部确定考核等次,在每年年底前反馈派出单位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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