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做好“山竹”灾害救助 及恢复重建工作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强见习记者/汪祥波通讯员/莫冠婷董浩)14日以来,受台风“山竹”影响,广东部分市县损失较大。据各地民政部门汇报统计,截至9月17日12时,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梅州、惠州、汕尾、东莞、江门、阳江、茂名、清远、潮州、云浮14个市66个县(市、区)共458个乡镇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9.8万亩,倒塌房屋121间,死亡4人,直接经济总损失42.49亿元。
广东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员动员、迅速行动、落实措施,全力以赴开展防风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共派出工作组13473个,开放应急避难(避护)场所(站、点)18031个,累计转移312万人(其中转移安置80.1万人),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1696.27万元,紧急采购食品、日用品等应急生活物资,发放折叠床1.23万张、凉席10.8万张、毛巾被7.86万床、棉被2.3万床等。
鉴于今年第22号台风“山竹”已移出广东,受灾地区灾情趋于稳定,省民政厅决定于9月17日20时将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台风“山竹”灾害救助及恢复重建工作。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因灾安置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因灾转移安置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要及时组织灾情核查,为有序开展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打好基础。
省民政厅强调,广东省仍处于后汛期,新的自然灾害仍有可能随时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台风“山竹”灾害的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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