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7年向救助站“求助”111次
本报讯(记者/邓贤志)“跑站”对于民政部门工作人而言,是个耳熟能详的名词,该行为不仅干扰了救助工作的正常进行,也引发了其他问题。近日,阳东区大八镇民政办来了一位26岁的求助小伙,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得知,从2011年至今的7年时间,该男子几乎跑遍了全省各个城市的救助站,救助记录高达111次。
近日下午2时40分,大八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刚上班不一会,一位身高约1.7米、身材壮硕、背着简单行囊的年轻男子走进办公室。该男子说,他本来是来镇上的吉水寺投靠朋友,但是来到后却发觉朋友已不在寺里,现在想前往江门,自己却身无分文,要求工作人员予以救助。
工作人员要求该男子出示身份证,男子姓冯,出生于1992年,广西岑溪市簕竹镇双担村人。随后,工作人员登录广东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发现该男子从2011年3月8日开始至今年3月18日止,几乎跑遍了全省各个城市的救助站,一共获得过111次救助。根据浏览记录,记者统计发现,7年多,该男子求助信息在2013年最少,仅有一次;2017年最多,共有28次;今年至3月18日止,短短的3个月,已有21次求助记录。他的足迹遍及广州、清远、汕头、汕尾、韶关、茂名、雷州、罗定、信宜、湛江等城市,其中广州的求助记录最多,共有24次,阳江市区和阳春市分别1次,是货真价实的职业“跑站”者。
大八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他上网查询信息时,该男子正站在他身后,对于民政办能联网查到他多年来“跑站”的信息,当场显得有点愕然,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并提出要么开车送他去市救助站,要么给50元的路费救助要求。见状,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耐心解释,该男子又将救助费用降至30元,他拿了钱就迅速离开了。
大八镇民政办负责人说,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只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救助站必须给予救助。常年下来,许多职业“跑站”者已经熟练掌握了救助条文和运作规则,救助站也就成了他们的流动食宿地。
“目前尚无法律明确约束职业‘跑站\’者,主要还是以劝导为主,强制驱逐有可能引发‘跑站\’者到社会偷抢,从而影响社会治安。”该负责人说,他们平时虽然会遇到职业“跑站”者,但是像上述这么疯狂的“跑站”者,还是第一次遇到。对职业“跑站”者,救助站一般都采取不予救助的政策,但出于人道主义,会对其提供符合规定的帮助。类似于上述的“跑站”者,明明年轻且有劳动能力,却不肯出去工作,这是对临时救助的社会资源耗散。“想要轻松度日,最终将荒废一生,这需要全社会对他们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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