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附城街道塔脚村罗定江西侧黄羌坝地块二(江滨壹号项目)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专家评审意见公示

云浮日报 2018-06-26 09:38

2、罗定市附城街道塔脚村罗定江西侧黄羌坝地块二示意图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罗定市宜居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调整罗定市附城街道塔脚村罗定江西侧黄羌坝地块二(江滨壹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评审的专家意见作如下公示:

公示时间及期限: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5日(十日)

1、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罗定市龙华东路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邮政编码:527200

(2)电话及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0766-3825078,0766-3828711

联系人:刘小姐、陈先生

邮箱:ld3817923@126.com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3、公示内容见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网址:http://cgj.luoding.gov.cn/)、项目现场、《云浮日报》。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或电话,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

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罗定市附城街道塔脚村罗定江西侧黄羌坝地块二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专家评审意见

2018年6月15日,罗定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罗定市附城街道塔脚村罗定江西侧黄羌坝地块二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专家评审会。在罗定市规划行业专家库抽取城市规划、建筑类等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罗定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在评审会听取了规划局和建设单位(罗定市宜家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罗定市附城街道塔脚村罗定江西侧黄羌坝地块二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变更说明及可行性汇报,并认真审议了相关文件资料。

基于城市发展需要及地块相关条件发生变化,专家组听取建设单位的汇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原则同意在原有规划设计条件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意见如下:

1.容积率由≤1.4调整为≤2.0;

2.建筑层数由≤5层调整≤22层;

3.建筑高度由≤20米调整为≤75米;

4.须无偿提供不少于36个标准小车停车位的产权移交给政府,供市民使用;

5.建议建设开放式小区,小区景观设计与滨江公园景观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

6.进一步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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