稔村镇: 给养殖户足够时间整改搬迁
近日,稔村镇联同稔村供电所对稔村居委庙坪村的违规养殖场进行断电处理。
根据新兴治水“新十条”规定,确保新兴江及大沙河流域2018年达到Ⅲ类水质目标的要求,按照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悉心指导下,稔村镇开展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了环境。在对养殖场常态化巡查中,发现有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以及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户,主动讲解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要求,给予养殖户足够的时间整改和搬迁,赢得养殖户的配合和支持。对拒不整改、勒令禁养而不自觉执行的养殖户,该镇采取措施清理地属禁养区或拒不整改、拒绝上环保设施养殖户,对影响恶劣、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养殖户,稔村镇移交上级环保、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该镇共对禁养区内12家养殖场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断电处理禁养区养殖场12户,禁止派苗养殖户51户。另外,稔村镇一河两岸500米范围内的27户养猪场已关停。大沙河流域116户养殖场中,禁养区28户已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