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民政局公告
阳西县沙扒镇前步村委会高山村9号,陈德文和陈伍妹夫妇,于2008年10月29日上午8时许,在阳西县上洋镇卫生院门口水果摊旁边捡拾一名女弃婴。约一天大。当时用一张绿色被子包裹着,生命体征正常。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请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或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到我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该婴儿将依法安置。特此公告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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