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审核,确定火灾重点单位339家,其中市直46家、江城区79家、阳东区61家、阳春市60家、阳西县49家、高新区16家、海陵区28家。确定火灾高危单位65家,其中市直9家、江城区16家、阳东区10家、阳春市7家、阳西县13家、海陵区8家、高新区2家。
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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