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偷倒垃圾行为坚决说“不”
有话要说
近段时间,笔者常在城东街道随垌村、岗列街道江台路等城乡接合部发现偷倒垃圾的行为,其中以偷倒建筑垃圾居多。虽然属地政府已采取了有力措施,消除了垃圾“黑点”,但整治偷倒垃圾行为,仅靠政府的单方面力量能行吗?这应是一个引发公众思考的问题。
伴随着城市建设扩容提质,建筑垃圾快速增长。一些施工单位或运输方受经济利益驱使,常在深更半夜将建筑垃圾偷倒在城乡接合部的路边或市区大面积空置地上,直接给市容环境“抹黑”。如果建筑垃圾中混入工业或者有毒有害垃圾,有可能污染周边的土壤及水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长年累月将会形成损害群众生命健康的“毒瘤”,不能不引起公众的重视。
向偷倒垃圾的行为坚决说“不”!在政府层面,要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属地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已采取巡查、蹲守、加装监控等措施整治打击偷倒垃圾行为。在法律层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如此以罚促管,以点带面,在全市形成打击偷倒垃圾行为的高压态势。但是要根治偷倒垃圾行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力量参与进来。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群众才是城市的主人翁,对赖以安居乐业的城市环境最具发言权。每位市民都有监督、制止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做好建筑垃圾治理,需要广大市民朋友向偷倒垃圾行为坚决说“不”,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当前,阳江市正积极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更需要多方合力打击偷倒垃圾、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卫成果,众志成城捍卫“国家卫生城市”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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