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公告 阳江日报 2021-04-15 18:32 《阳江市阳东区城镇规划区历史经营性建设用地未约定规划条件的处理意见》经阳东区政府八届九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1年4月8日由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文件(东府告〔2021〕3号)发布,规范性文件编号为:东府规〔2021〕2号,现公告实施。具体文件内容可登陆阳东区政府网(http://www.yangdong.gov.cn)规范性文件栏目中查询。特此公告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2021年4月13日新闻推荐被拐14年的杨小弟回家了!阳春警方三赴福建,28小时辗转2000公里助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