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房买出“一肚子气”
[摘要]买房多年未办证,自费办证还被要求签协议
近日,江城区富和海岸城小区业主杨先生向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称,其于2015年购房时,小区开发商向他预收了18315元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费用,但开发商至今未给他办证,也没有退还预收的费用。部分业主自掏腰包办证还需签订一份《协议书》,本来买房为了安心,没想到买出了“烦心事”。据不完全统计,该小区交了钱未获证的业主有200多户,自己出钱办证的业主有100多户。
阳江日报记者/朱俏施
窝心
业主购房6年仍无法办证
3月25日,记者去到杨先生居住的小区了解情况。据杨先生介绍,2015年,从外省到阳江工作的他打算在市区购买一处房子,经同事介绍,考虑到该楼盘离工作单位近,东拼西凑把首付款凑齐。2016年,杨先生开开心心搬进了新房。但他没想到,辛辛苦苦凑钱买的房竟然办不了《不动产权证》,不仅自己的户口无法迁到阳江,就连刚出生的孩子也要落户到岳父的户口簿里。
“根据购房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杨先生说,交房期满,开发商一直未协助他办证。
杨先生介绍,当时由于开发商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商品房的验收备案手续,导致无法按购房合同约定如期为业主们办理《不动产权证》。2017年10月12日,开发商向业主们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在2018年7月30日前提交所有办证资料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当时买了房子,自己也没怎么理会这件事,就一直拖着,没想到现在都还不能拿证。”讲起这件烦心事,杨先生十分无奈。
由于逾期办证,有部分业主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违约金,业主全部胜诉并且法院已经执行了,但开发商并没有履行判决生效的义务。“我已经起诉 开发商两次了,第一次起诉原因是逾期交房,开发商赔偿了1万元违约金,第二次起诉原因是逾期办证。”谢女士表示,虽然胜诉,但《不动产权证》仍未能办下来。
质疑
业主办证前需签《协议书》?
杨先生介绍,业主代表曾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并在相关部门组织下多次与开发商协谈,经多方努力,目前该小区已满足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只需缴纳契税金即可办理。但杨先生表示,开发商在向业主收取首期款的同时,已向业主收取代理办证费用以及物业维修基金,每户1万元到3万元不等。如今,让业主自费出钱办证,这不合理。
一业主代表表示,现在开发商称公司资金短缺无法支付契税金费用,导致大部分业主至今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无奈之下,有部分业主自己出钱支付契税金,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业主不仅需要垫付7000多元的办证费,还要与开发商签署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方(业主)同意不再追究甲方违反购房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违约责任,若乙方已对甲方(阳江市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或法院已作出判决的,乙方同意放弃相关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利,不再追究甲方的责任,也不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协议不平等,大部分业主都拒签该协议。“开发商凭什么要求业主签订这些不平等协议?”一业主对开发商的行为表示不满,希望开发商尽快协助业主办理房产登记,将多收的费用退回到业主手中。
回复
公司过意不去,但是没钱
记者联系到该楼盘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坦言,目前公司账户上已经没有资金运转了。“两年前,公司向私人借钱,后来私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将公司账户上的380万元冻结并划拨到私人账户名下。”该负责人表示,公司账上没钱,无法为业主支付办证资金。
“入住多年未办证,不仅业主难受,公司也过意不去。”上述负责人说,公司也在想办法渡过难关,曾多次与住建部门、法院沟通,现有一个方案。业主先自费7000多元去办证,把“大确权证”分别过户到各个业主名下。一年后,公司把多收的费用退还给业主,或是业主通过租赁露天车位的方式抵销已缴纳的费用,租赁时间为20年,租金为2万元。
对于办证前需签署一份《协议书》,该负责人则解释,起诉是业主的权利,有一部分业主起诉了公司并胜诉,公司请求业主暂缓申请执行,给时间公司进行融资。对于不起诉的业主,公司则将其之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全免,并且配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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