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
阳江日报讯(记者/朱俏施 李柳枝 通讯员/卢坤 周立平)记者2月18日从阳西县公安局获悉,春节期间,该局组织警力在县城范围开展巡逻和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人因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2月11日晚上10时许,正值除夕夜,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在阳西县第一小学附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执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现场缴获烟花爆竹等物品,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除此之外,12日,民警在巡逻中查处了6起在阳西县城范围内违反规定燃放爆竹的案件。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阳西县公安局依法对以上7人作岀处罚。7名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并通过视频的形式呼吁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规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阳西警方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另外,2月5日晚,阳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阳春城南、城北、红旗、河西4个派出所,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严厉查处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两人在禁燃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行动当晚,民警分别在阳春市区东沿江路红旗派出所和城北派出所辖区路段,查处了两起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两名违法行为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阳春警方还派出多个宣传工作组,在禁燃区人流量较大处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并分发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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