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进山猎捕保护动物
阳江日报讯(记者/王雄基 通讯员/黎芷京)保护野生动物深入人心,进山非法猎捕的行为便无处可藏。近日,阳春市两名男子进山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被当地村民发现,赶来的民警在路边伏击,于第二天凌晨1时将两人抓获,现场缴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一只。
2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重新修订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原《名录》476种(类)野生动物均予以保留,并在此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白腹鹭、缟灵猫等动物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豹猫、云猫等动物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在豹猫“入保”当晚,阳春市两名男子便因捕捉豹猫被抓。
办案民警介绍,2月5日晚上,阳春市石望镇一名群众发现两名陌生男子来到竹步村长滩自然村,携带工具疑似捕捉野生动物,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会同石望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于进出长滩自然村必经之路伏击。2月6日凌晨1时许,狩猎归来的陈某桂和陈某卫两人被抓获,民警当场缴获疑似保护野生动物豹猫(活体)一只和不锈钢伸缩杆等作案工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桂和陈某卫二人对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广州野生动物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桂和陈某卫两人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是豹猫,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桂和陈某卫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期间,阳春市森林公安深入阳春市各镇(街道)重点场所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累计出动民警760人次、无人机110架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清理整治市场、酒楼餐馆等经营场所520个次。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可有效遏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安全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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