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勿携带乘车
[摘要]特别提醒注意!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谢钠)鞭炮、白酒等是乘坐公交车时严禁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连日来,有市民携带鞭炮、白酒欲搭乘公交车时,被市粤运朗日公汽公司司机和稽查员发现后及时劝阻。
“你携带的鞭炮是易燃易爆品,按规定不可以携带上车。”1月31日上午,市公汽公司12路线司机许光明在市汽车总站候客时,检查一名欲乘车老伯用箩筐装着的物品,在筐底发现两封鞭炮。许光明叫来现场防控防疫协管员陈宝金,两人一起教育劝阻老伯,并耐心解释携带鞭炮等易燃易爆品乘车的危害。经劝导,老伯同意留下鞭炮再乘车,陈宝金马上将鞭炮浇水作防燃处理。
2月1日上午,市公汽公司稽查员郑迁如、谭侯光在安全抽查中发现,一名欲搭乘13路线公交车的市民手上拿着的袋子中装有白酒,遂劝阻其上车。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提醒,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全车乘客的安全,希望市民群众乘车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文明安全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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