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林荣吟下水救人获得褒奖

阳江日报 2021-01-05 10:59

[摘要]阳春首颁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阳江日报讯(记者/王雄基 通讯员/周立平)一个人的见义勇为,一座城的文明风采。2020年12月30日,阳春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首次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曾在漠阳江五桥勇救坠桥女子的辅警林荣吟获此殊荣。

林荣吟是阳春市辅警大队巡逻中队的一名普通辅警。2020年8月10日凌晨4时许,一名女子在20米高的漠阳江五桥意外坠桥,林荣吟及队员接警后赶往救援。面对滔滔江水,熟悉水性的林荣吟主动请缨游至江心,将坠桥女子救回岸边。林荣吟拯救坠桥女子的事迹经本报和新媒体平台报道后,引发广大市民的关注和赞誉。

经阳春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公示,林荣吟奋勇下水救人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2020年12月30日,阳春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工作人员一行来到阳春市辅警大队巡逻中队,向林荣吟颁发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阳春市公安局则向林荣吟发放了慰问金。

“希望见义勇为的精神能在大家心中传递下去。”林荣吟说,希望见到更多的人也能在他人危难之际挺身而出,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春州大地蔚然成风。记者了解到,此次评定是阳春市对社会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和事迹进行的首次评定,林荣吟也因此成为阳春市获评见义勇为第一人。

阳春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全国各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极大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做好事的勇气,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林荣吟获颁见义勇为奖对弘扬阳江市见义勇为精神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根据2020年10月31日施行的《阳春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见义勇为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警务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也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新闻推荐

群众在家门口分享文化大餐

“七个一百”精品项目下基层活动走进阳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