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电表被销户新装电表遇阻

阳江日报 2021-01-04 12:08

阳江日报讯(记者/陈海涛)丈夫去世后,外嫁的继女将家里的电表销了户,阳东区合山镇的居民杨女士欲到供电部门重新申请用电,但合山镇政府建设办称杨女士丈夫的住宅属于违建,不予通过用电报装审批。

54岁的杨女士,在5年前与81岁的丈夫钟某登记结婚,婚后和钟某住在合山镇合广路120号的住宅。这是一栋临街的4层半自建楼房,实际的楼体结构一分为二,但共用一个门牌号。杨女士习惯用1号、2号来区分钟某分别留给她和继女的房子。1号为她和钟某原先住的地方,2号归继女钟婷(化名)所有并用于出租。

钟某在2020年6月去世,随后钟婷以屋主家属的身份到当地供电部门将1号住宅的电表销了户,让仍住在1号住宅的杨女士无法正常用电。“电是我停的,她(杨女士)有没有电用跟我无关。”钟婷在电话里告诉记者,父亲还在世时,家里的电费都是从她的银行卡扣款。如今父亲已离世,她不想再为这笔账单买单,于是才到供电所销了户。她认为杨女士与其父亲结婚后未好好照顾老人。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事后,杨女士到当地供电所申请开户用电,却被告知那一栋住宅属于违建,不符合用电报装审批手续。近4个月来,杨女士四处奔走,持着丈夫生前留下的《遗嘱》、地契等一沓资料,向有关部门证明丈夫生前有明确的意愿将1号住宅留给自己,并希望以此为凭证,获取通过用电审批的资格。

合山镇政府建设办回复称,杨女士所住的住宅涉嫌违建,他们依据法规不能在《用电报装审批表》上盖章。2020年12月17日,记者同杨女士来到合山镇供电所询问用电报装手续时,工作人员表示杨女士只有完善审批表上的手续,才能报装用电手续。

在杨女士看来,如果自己所住的房子属于违建,与其联排的数间房屋也都违建,为何其他房屋可以用电,而她的住房却不予通过用电审批。2020年12月22日,合山镇建设办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以往镇区用电监管还未纳入建设部门的监管范畴,也未规范管理,被不少违建建筑钻了漏洞。经调查,杨女士目前所居住的住宅未按合法手续报建,属于违建,依照相关法规,不予同意报装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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