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伍绍栋等人财产刑执行一案过程中,已对登记在被执行人伍绍栋名下位于阳春市八甲镇乔连圩的房地产[土地证号:春府国用(2006)第0000475/17221600846]进行了公开拍卖,并已成交。现因办理上述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的需要,请持有登记在被执行人伍绍栋名下位于阳春市八甲镇乔连圩的房地产[土地证号:春府国用(2006)第0000475/17221600846]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交由本院处理,逾期,本院将建议相关部门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19日
新闻推荐
2020年7月2日,在阳春市综合福利院门口处拾到一名弃婴,该弃婴性别为男性,出生大约一个星期,自公告60天内,该弃婴(儿童)生父母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