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筹款为何迟迟不退?

阳江日报 2020-11-12 19:28

本报讯(记者/朱俏施)近日,市民林先生向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其向阳西县某开发商支付2万元认筹款认购一套商品房,支付时销售人员称如开盘日价钱、房号不合适或是不想购买等可以无条件退款,并承诺在一个月内退还。但退款期限届满,开发商仍不退钱。

11月10日上午11时许,记者联系到林先生。“今年4月,我向开发商支付了2万元认筹款并签订了认筹协议书。”林先生说,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意愿,在8月与该开发商协商退还认筹款一事。双方约定,10月底开发商把认筹款退还给林先生。但退款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如数退还。除了林先生以外,部分付了认筹款的市民也没能如期收到退款。

随后,林先生向记者提供双方签订的《认筹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如公开发售日不能认购到客户意愿物业或者放弃正式认购意愿,开发商将于公开发售日后30天内通知客户到指定地点,客户凭协议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登记金收款收据办理全额无息退还登记手续。

11月11日上午9时许,记者联系到该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9月27日,公司已开始退还放弃认购意愿的客户的认筹款工作,10日下午已将该笔认筹款退还给林先生,其他市民的认筹款将陆续退还。

11日中午1时,林先生告知记者,他和身边的人陆续收到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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