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奖

阳江日报 2020-10-28 14:27

本报讯(记者/张影)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是阳江市创森工作的重要内容。近日,《阳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关于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旨在充分调动群众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积极性,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办法》对奖励对象、奖励原则、奖励条件、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申报奖励流程、奖励实施办法、举办方式等均作了具体说明。《办法》指出,奖励对象是指举报阳江市范围内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涉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符合《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办法》将举报非法狩猎犯罪线索,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线索,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线索,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利用、携带、寄递、生产、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或省重点或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线索,非法猎捕、杀害非国家重点保护(省重点或国家“三有”)野生动物违法线索,公开悬赏的在逃涉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线索纳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为视案情奖励200元至10000元不等。举报人可拨打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电话0662-3316690或者110进行举报,也可通过信件或者当面举报,寄信地址为阳江市江城区园林路1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办法》有效期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新闻推荐

吸收合并公告

吸收方阳江市恒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甲的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被吸收方阳江市阳东区恒泰检测技术服务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