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该怎么管?
民生调查
■ 本报记者/朱俏施
“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载客,并鼓励带安全头盔、车牌销售。”“禁止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消防通道、消防楼梯、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近日,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发布关于《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集意见。对此,记者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各界如何看待该《条例》。
商家
便民!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条例》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实行带安全头盔销售。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对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带车辆号牌销售。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西平路多家电动自行车商铺了解到,商家对于该规定持赞同意见,认为佩戴安全头盔可以保障车主的安全,电动自行车登记方可上路方便管理。
“我们主要销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目前店里的电动摩托车是带黄牌销售,但电动自行车尚未实行带号牌销售。”西平路一家销售雅迪电动自行车商铺的店员说,实施电动自行车带号牌销售会更加便民,到店购买电动自行车都会获赠安全头盔。
“我们前段时间已向相关部门申请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审批通过后可带牌销售。”爱玛电动自行车商铺的负责人表示。
物业
安全!小区建设集中充电站
《条例》规定,禁止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消防通道、消防楼梯、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住户安全用电,阳江市部分小区已建设集中充电站。恒隆御景山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小区建立集中充电站,业主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或投币方式进行充电,既方便又安全。他表示,在《条例》实施前期,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的宣传力度,业主之间相互监督,用自我约束的方式来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小区实际规划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可以考虑在小区外围或空旷的地方设置充电点。
“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极易引起火灾。物业支持禁止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的规定。目前,物业正在与第三方公司商谈在小区空旷处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景湖花园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会按照规定配合落实工作,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物业会按规定劝阻、制止违规行为。如果遇到不听劝阻、制止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市民
支持!限制后排载重量可保证安全
《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载人,但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固定安全座椅。
对此,大部分市民认为考虑到承重、爬坡的动力问题和安全问题,支持限制后排的载重量。但有市民认为对部分成年人的出行造成不便。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因为它轻盈且速度慢。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安全性能较差,如果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载容易改变电动自行车的重心,很容易造成车头不稳、制动失灵,骑车人很难掌握平衡,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刹车失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叶先生表示,应该严格制定电动自行车的载人规定。
“有部分老年人不会开车,出门靠儿女搭载。如果限制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可以搭载一名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家里的老人出门就不太方便。”黄女士说,如果考虑到承重等问题,则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的乘客应该以体重为标准。曾女士则表示,以体重为标准实施难度大,以年龄为标准更容易管理。
上图:市民骑电动自行车都会戴安全头盔。梁文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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