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夜档深夜扰民,怎能“责令”了之?

阳江日报 2020-10-09 10:21

创文大家谈

日前,一市民向笔者反映说,市区华联路盈信广场小区二幢一楼的一间早餐店,每当傍晚时分,便将桌椅摆出路边公共地方经营宵夜,深夜里的炒菜声、食客喧闹声、饮酒的吆喝声,声声入耳,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深受其扰,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苦不堪言。市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如今,这一早餐店依然深夜占用公共地方经营宵夜,扰民不止。

据了解,自今年6月以来,附近居民见到早餐店占用的公共地方属盈信广场小区区域,业主曾多次向广州市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物业反映,要求物业与经营者沟通,按规定进室经营,但物业却敷衍塞责,“甩锅”说不是他们管理的范围,一直拖而不决。为此,市民多次在深夜报警处理,虽然公安机关每次都迅速出警,依然无法彻底解决这一扰民之困。一个多月来,该市民又多次向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反映, 8月26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12345热线平台答复:“已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其自行改正。”9月4日又收到 “已到现场查处,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其自行改正该行为,要求其按规定入室经营。”一次又一次的回复,一次又一次的“责令”,责而不改,扰民不息,令人难以理解。9月23日,市民又分别致电110,但如此投诉之路,不知何时才是尽头?

一间早餐店长时间占用公共地方经营宵夜扰民,管理单位连续发出 “责令”通知,但依然得不到有效解决。如果“只开药方不见疗效”,就会伤了民众心,也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对于一个深夜扰民的早餐店,我们不能光责令而不管。

城市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别是正值阳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期,更需要落足“绣花针”的功夫,向精准、惠民方向发力,实行有效治理,方能取得实效。不可否认,城市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一些地方,群众仍然面对宵夜档漫天的油烟、遍地的垃圾,还有此起彼伏的彻夜吵闹声,正常的生活受到了影响。如何厘清正常经营与扰民的边界?部门如何执法监管?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强化巡查监管,发现一宗处理一宗。严格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部门联动,依法对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高声叫卖、高声喧闹的行为进行处罚,才能起到消除油烟、噪音污染扰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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