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本报讯(记者/吴晓霞)记者9月21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250元调整为280元,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外,其他参保人错过缴费期不能中途参保。参保人可以通过银行扣款、电子税务局、粤省事、微信支付等多种渠道缴费。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需变更的,需在缴费前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所属地农医办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
据了解,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阳江市户籍居民、阳江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阳江市户籍学生、在阳江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持有阳江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新生儿等均可参保。其中,特困供养人员,阳江市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阳江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在户籍所在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总值低于规定上限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全市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参保。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办理参保手续,由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在校学生宣传发动、参保续保、报盘核定等工作,核实无误后缴费。
新闻推荐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大队长卓小庞执法中不近人情见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