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5渔港获批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

阳江日报 2020-09-21 10:52

[摘要]渔获物定港上岸制度将实施

本报讯 (记者/林显军)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334号公告,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农业农村部审核,全国有66座渔港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海洋捕捞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其中有5个是阳江市的渔港,分别是闸坡渔港、东平渔港、沙扒渔港、溪头渔港和河北渔港。

据了解,渔获物定港上岸是国家农业农村部为实施渔港振兴战略,切实强化渔获资源产出管理推行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施行渔获物定港上岸,以及建立配套的渔获物可追溯体系建设等举措,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闭环管理,推动海洋渔业绿色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因此,对于定点渔港的选取,在停泊和装卸基础设施条件、交易集散能力、污染防治处理、监督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着较为严格的评价标准和要求,如需要具备供大中型海洋渔船(船长12米及以上)停泊和渔获物装卸的基础设施、在渔港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配备专职管理和执法人员、驻港监管职责明确、信息系统齐备等。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对渔港发展的相关政策,渔获物定港上岸是大势所趋,预计接下来将会分阶段实施定港上岸制度,最终实现海上收购、转载捕捞水产品的渔运船和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全部在定点渔港上岸卸货。

去年7月,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7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拟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渔港振兴的意见》将明确要求实施渔获物定港上岸制度,切实强化产出管理。将优先在定点渔港实施升级改造项目,重点扶持定点渔港加强鱼货装卸、物资补给、市场交易、物流配送、冷藏加工、信息平台等设施条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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