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棵大白菜侦破交通肇事案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林理想)近日,在阳春市春湾镇云林西村村道上,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春湾中队民警根据肇事人留下的痕迹——一棵大白菜,抽丝剥茧寻找线索,不到24小时即查获交通肇事嫌疑人。
8月27日上午,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春湾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春湾镇云林西村村道上,有一名行人被撞致受伤倒地,而肇事车辆已逃逸。值班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并协助到场的医生抢救伤者。据了解,伤者柯某连,女,71岁。不幸的是,柯某被送医院几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地面上有一摊血迹,旁边散落一棵大白菜、一瓶洗洁精、两瓶酱油、一袋散装肉制品,和疑似摩托车掉落的零部件。细心的民警留意到,大白菜和散装肉制品的表面上,贴有附近某一家超市的条形码标签。
于是,民警通过这一线索深入调查,并到该超市调阅监控录像,寻找交通肇事嫌疑人的踪迹。经反复查看,发现有一名男性购买的商品与案发现场掉落的物品一致,初步预判该男性为交通肇事嫌疑人。经进一步侦查,民警获得了该嫌疑人较为清晰的图像,以及一辆号牌为粤QC×××5肇事二轮摩托车。
经调查,该男性名为练某,23岁,阳春市春湾镇人。当天下午,办案民警前往肇事嫌疑人练某家中调查,但练某当时并不在家,民警便对其家属进行耐心的法制教育,要求家人动员练某到春湾中队接受调查。迫于强大压力,8月28日上午,交通肇事嫌疑人练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春湾中队投案自首。
民警经过对粤QC×××5二轮摩托车勘验,该车辆受损毁的零件与案发现场掉落的零件相吻合,而案发当时,练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经审查,练某对其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春湾镇云林虚三拱桥路段撞倒行人柯某,致柯某受伤后逃逸的交通事故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交通肇事嫌疑人练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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