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动4个月立生态案20宗
[摘要]阳春市检察院保护漠阳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效初显
本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周敏施)记者从阳春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自今年4月中旬起开展“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发现破坏漠阳江流域生态环境线索21条,立案20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7份,为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署要求,阳春市检察院于今年4月15日向阳春市委提交了《开展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报告》。4月16日,阳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带队到“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第一站——位于河镇云帘村的漠阳江源头,实地勘查摸排污染隐患。
4月16日,阳春市检察院采取一系列调查措施发现,漠阳江源头一带省级生态公益林有多处存在无证砍伐情况,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对此,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尽快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7月6日,阳春市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发现,阳春城区东、西沿江路漠阳江河道上存在多处搭建木制建筑,江面覆盖大量水浮莲等情形,妨害排洪泄洪,破坏饮水资源。调查取证后,7月20日,该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违法问题。
对于阳春市检察院“保护漠阳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反馈和书面答复,有力地保护了漠阳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饮水安全。
下一步,阳春市检察院将持续对漠阳江干支流的江岸、江水的环境污染点、隐患点等梳理并及时立案整治,做到“边行走、边巡查、边治理”,为牢筑漠阳江生态屏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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