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编者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共建共治共享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长期依托,是国之要务,是司法大事。阳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利剑出鞘,以强有力的攻势席卷黑恶,涤荡污浊,扫出了浩然正气、朗朗乾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阳江法院整理发布7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对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暴力讨债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重拳出击,清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营造风清气正、安全祥和的良好治安环境、营商环境。阳江法院将秉承一往无前的勇气与决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擂响严惩之鼓,推动长效常治,守护平安阳江。
案例1
陈国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把持基层政权为非作恶
【基本案情】
陈国为了从阳东区东城镇报平村的土地资源中获取巨额利益,拉拢当地宗族势力结成利益链,通过贿选非法当选为报平村委会主任,并整合其家族势力、村委会干部、治安队、村中及社会闲散人员等,形成了以陈国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陈达基等3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陈国威等14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4年至2018年案发,以陈国为首的涉黑组织,利用陈国任村委会主任的“合法外衣”,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在征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贩仔屋”(违法建筑)出售获利,强行对外来住户收取综合卫生管理费豢养治安队员充当“打手”,多次组织、领导该组织成员及煽动村民阻止当地工程施工,迫使工程项目方将工程交给其承揽,达到强揽工程牟利目的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处理结果】
该案经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一审,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主犯被告人陈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10名非组织成员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全案追缴违法所得及判处罚金共人民币1430.32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共人民币60.6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阳江首宗“村霸”涉黑案,是典型的通过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农村是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区域,“村霸”是附着农村的毒瘤,必须重拳打击。本案中陈国等人把持基层政权,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依法严惩了陈国等人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遏制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农村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2
叶其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案
——暴力打击竞争对手、垄断地下赌博行业
【基本案情】
郑运坚(另案处理,已判刑)等在阳西县境内开设地下赌场,谋取非法利益。2000年底,叶其强从部队退伍后到郑运坚的赌场工作,主要负责在阳西县织镇和溪头镇开设的赌场的日常管理,该赌场放高利贷,并在阳西县做庄收受“六合彩”投注赌博,同时还非法垄断溪头镇马村一带的勒螺收购等。其后,形成了以郑运坚为首要分子,以阳西县为势力范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叶其强是该组织的骨干分子之一。多年来,该黑社会组织开设的赌场网点布及阳西县城区及五个乡镇十余条村庄,通过暴力打击竞争对手,实施多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为非作恶,该组织称霸一方,基本上垄断了阳西县的地下赌博行业。
【处理结果】
该案经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一审,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被告人叶其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典型意义】
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催生恶性事件频发。操纵、经营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是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黑护利、以利养黑”的运作模式,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叶其强作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被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打击的坚定决心。
案例3
陈其春等人寻衅滋事案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基本案情】
2013年起,被告人陈其春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放月利率5%至10%不等的高利贷,只需欠款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住址,无需任何抵押担保。欠款人在借据上写下借款金额高于欠款人实际取得借款金额,并扣除首月利息和相关费用。2016年底,陈其春陆续认识林进伟、欧家棋等人。由于部分对外发放的高利贷未能收回,陈其春纠集林进伟、欧家棋等人,以成功回收债款的部分金额(约三成)作为提成,采取泼油漆、砸玻璃、威胁、恐吓、哄闹及滋扰等方式讨债,多名欠款人因被威胁恐吓暴力讨债而不敢回家,有的甚至逃离居住地。至案发前,逐步形成了以陈其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陈其春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欧家棋等3人是重要成员,欧勇诚、盘奇棠等11人为一般成员。该组织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实施多起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人陈其春等人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陈其春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余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八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中以陈其春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多达15人,他们长期纠集在一起,在阳江市江城区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为业,牟取非法暴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活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尚处于犯罪集团的发展阶段,如不及时打击,任由发展将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本案的处理,体现了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打早打小的原则,净化了社会环境,打击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该案还有非组织成员16人并案审理,其中部分是未成年人。普遍低学历,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没有稳定收入,喜欢拉帮结派,讲“江湖侠义”“哥们义气”,盲目跟从,被恶势力犯罪集团所利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了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阳江中院“送法进校园”活动还将该案作为警示案例。
案例4
陈厚威等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
——以赌博敛财发展恶势力犯罪集团
【基本案情】
2015年5、6月份,陈厚威纠集被告人刘晓东、陈宗权、付文杰等人,在东平晒布围市场利用发牌作弊控制赌局输赢,骗取参赌人员赌资,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陈厚威为在东平镇发展势力,以便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大量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陈厚威为首要分子,刘晓东等5人为重要成员,吸收林振潘等5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自2015年5月至2017年2月3日,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先后实施了聚众赌博及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持凶器追打李某致其跳海逃生、持凶器追砍盛某致其轻伤一级、持凶器打砸某车行并殴打车行相关人员等三起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以陈厚威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实施以聚众赌博和寻衅滋事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十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中,以陈厚威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逞强立威,有组织地实施多起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该恶势力犯罪案件具有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法律关系交织复杂等特点。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上述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定罪处罚。
案例5
沙全等8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利用敲诈、威胁、闹访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沙全利用其岗头铺村村长身份,纠集沙沛、沙世实、沙永进等8人,形成以沙全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金郊村委会属下的岗头村、下沙岗村、上沙岗村、 岗头铺村一带以攫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用敲诈、威胁、闹访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在阳江某置业公司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中,被告人沙全等人敲诈勒索阳江某置业公司未果,遂煽动40多名村民在三岗工业区阻止该公司施工建设,沙世实、莫介伦等人还将煤气瓶带至三岗工业区门口,宣称要炸毁施工现场的设备,逼使该公司停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叶某被敲诈勒索案中,被告人沙全等人分别于2015年1月及2017年6月,以被害人叶某翻新房屋侵占岗头铺村土地为由,两次向叶某共勒索9万元。
【处理结果】
该案经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一审,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被告人沙全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沙全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横行乡里,为攫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为非作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是发生在农村的典型恶势力案件,对此类案件的从严打击,有力净化了农村社会环境,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起到了积极作用。
案例6
项高章等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
——多次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至案发前,被告人项高章伙同被告人项树永、陈志立、谭文志、项锦同、项志锋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一带实施打砸出租屋,在酒店、医院寻衅滋事,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金村潮塘村开设赌场、赌博,向被害人何某生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破坏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
该案经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一审,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被告人项高章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中以被告人项高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在结构上还比较松散,尚未形成严密的组织结构、严格的组织纪律,但相互联系较为紧密,经常被纠集的人员还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赌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人身危险性大,如任由其坐大成势,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就越大,打击难度也增大。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对恶势力犯罪精准打击、不枉不纵,让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案例7
林良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黑社会性质组织漏网之鱼被绳之以法
【基本案情】
林良富于2004年参加以李宜杰、李爱民(以上两人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自2004年至2007年间,为独霸阳东区大沟镇的地下“六合彩”赌博、开设赌场和垄断废品收购市场,采取打击报复伤害的方法压制竞争对手,长期在大沟镇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并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大沟镇称霸一方。林良富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于2004年期间参与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处理结果】
该案经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被告人林良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典型意义】
被告人林良富于2004年参加以李宜杰、李爱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发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林良富曾外逃并改名换姓,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专项斗争绝不放纵任何一名犯罪分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漏网之鱼终被依法严惩。该案的依法审理体现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依法严厉惩处,彰显了人民法院有黑必扫、有恶必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同时,也警示涉黑涉恶犯罪人员,切莫存在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 统筹/刘小婷■ 供稿/卫小玲 林静娴 姚慧 刘小婷 陈慧雯 许振秋 胡铃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见习记者/曾宇萍)金榜题名的背后,除了坚持不懈的努力,还需有正确的学习方法。8月22日,2020年阳江市高考尖子生面对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