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阳江日报 2020-07-22 13:55

[摘要]律师阐释总则编八大亮点

开栏语

它涉及的领域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小到假货理赔、小区停水,大到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生活中,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它的字句中找到行事的依据。它就是2020年5月28日被审议通过的《民法典》,并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今天起,本报联合阳江市律师协会,邀请律师对《民法典》的重要细节予以阐释,让《民法典》尽快走进百姓心中、融入百姓生活,也让《民法典》成为人人能活学活用的维权武器。

本报记者/王雄基

《民法典》由总则编和6个分编共7部分构成,共1260条。总则编是《民法典》的总纲,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等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其他6个分编,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此,记者邀请阳江市律师协会律师周文靖阐释《民法典》总则编的八个亮点,让市民学会用《民法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

根据《民法典》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调为八周岁

与将于2021年1月1日废止的《民法通则》对比发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下调到八周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儿童的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龄阶段儿童的水平,《民法典》总则第十九条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调为八周岁。这意味着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可以做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事情,比如买书包、赠与小额礼物,以及在父母离异时,自主选择跟父亲还是母亲生活。

特别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总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此次在《民法典》中进一步强调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

成年人可协议确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总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成年人在自己身体健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可以将自己的日常生活、医疗护理、财产管理等事务提前以协议的形式,将监护人确定下来,监护人在受托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既可以是亲友,也可以是社会保障机构。这对于无法依靠子女监护的老人和失独老人,多了一条合法的养老途径。

居委会、村委会被赋予法人资格

根据《民法典》总则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这意味着居委会、村委会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到银行开户,遇上纠纷,可以独立起诉、应诉打官司。

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生活中,由于诉讼时间过短造成的损失并不少见。例如,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经常因为各种因素没有及时主张权利,导致一些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民法典》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将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调整为三年,赋予了权利人更合理的诉讼时效权利。法律另有其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因其处于未成年阶段,不能及时行使或者不能独立判断是否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民法典》总则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将行使该项权利的诉讼时效起算点规定为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从而有利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其成年后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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