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020年招生方案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平等发展的健康教育生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阳江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020年招生方案》。方案书面征求相关学校和江城区教育部门意见,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征集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此方案。
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7号)精神,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规定,统筹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020年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阳江市实验学校、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广东两阳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阳江市一问中学、阳江市第一幼儿园、阳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招生改革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统筹协调。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下,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统一工作步骤、程序和招生方式要求,规范实施。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招生工作,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时间
(一)招生宣传:2020年6月16日,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可以进行招生宣传。
(二)招生报名:2020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三)招生录取:2020年7月18日至28日。
四、招生组织
(一)招生管理
按规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导学校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过程监控,核准公布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审核公布优先录取对象范围、计划和录取学生名单;审核公布直升学校资格、本校小学毕业生人数等。招生报名、信息公开、随机摇号、结果公示公布等,通过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s://ecm.dcesa.cn/yj/,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在阳江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幼儿园适龄儿童要年满三周岁;小学适龄儿童要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是指在阳江市生活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优先政策
1.根据上级和市政府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才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议中优待政策规定的高管子女等,将结合报名意愿和学位情况,就近就便统筹安排。符合优待条件的政策性直招对象,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单位确认汇总报市教育局审定。
2.本校(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优先录取。
3.依据建校约定的小区配套范围购房业主子女可优先录取。
4.对于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一年级录取符合上述1、2、3条件的子女后,可直接录取有意愿就读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如果有意愿就读本校的小学毕业生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公开公平公正摇号录取。
5.优先录取符合上述1、2、3、4种条件的学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面向全市公开公平公正招生。
五、招生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招生报名和录取统一在“平台”进行。学生(含优先政策1、2、3、4种条件学生及报名幼儿)需登录“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学校(可同时选择多所学校),以唯一身份报名。
2.各学校(幼儿园)对选择本校(园)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民办学校(幼儿园)录取方式
1.第一轮录取。录取政策性照顾对象、本校(园)教职工子女、依据建校约定的小区配套范围购房业主子女。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招生。
2.第二轮录取。公布各学校第一轮录取情况,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招生。
3.第三轮录取。公布各学校第二轮录取情况,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向社会公开招收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4.被录取学生在当轮录取完毕后,三天内到学校办理缴费注册入读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凡被录取并完成注册的学生,不能再参加阳江市辖区内其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三)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录取方式
1.小学优先录取符合上述优先政策条件1、2学生和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工子女后,接受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原学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报名(以2019年该学校招生划定的学区服务范围及招生要求为准(见附件2),人户一致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1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摇号未能中号的适龄儿童,按江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解决。如果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接受江城区城区招生范围的四个街道(城东、城南、南恩、城北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初中优先录取符合上述优先政策条件1、2学生和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工子女后,录取有意愿就读本校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如果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接受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原学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以2019年该学校招生划定的学区服务范围及招生要求为准(见附件2),人户一致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1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摇号未能中号的小学毕业生,按江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解决。如果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接受纳入江城区城区招生范围的四个街道(城东、城南、南恩、城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3.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原学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的招生政策,延续到2021年秋季招生(人户一致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7日之后迁入原学区户口的不列入2021年秋季招生范围)。2022年之后,该学校不再执行原学区招生政策,招生范围由原学区扩大至包括原学区在内的江城区城区招生范围。
4.录取完毕后,被录取学生三天内到学校办理注册入读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查询方式
登录“平台”,凭学生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附件:
1.2020年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
2.2019年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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