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醉驾撞人后还逃逸

阳江日报 2020-06-20 19:22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林理想)无证、醉酒驾驶、撞人、逃逸,每一个词语都令人胆战心惊,阳春一男子竟然占全了。6月14日,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反应,在案发后不到1小时内,成功侦破一宗醉酒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

6月14日下午5时许,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甲中队接到110指令,称在阳春市潭水镇新凤村一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自行车后逃逸的交通事故,要求出警处理。接报后,三甲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到达现场时,自行车驾驶人已经送往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时间就是破案关键,民警立即对自行车和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细致的勘查,结合现场周边走访,民警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SUV小型普通客车,案发后向潭水镇牛栏方向逃逸。

民警根据收集到的相关信息,立即驾驶警车沿路搜寻肇事车辆。当天下午5时50分左右,在潭水镇牛栏路段,民警搜寻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车头损坏且没有悬挂号牌的黑色SUV小车,怀疑其有重大肇事嫌疑,便立即截停该车辆接受检查。经勘验比对,该黑色SUV小车损坏部位与事故现场自行车被碰撞的痕迹相吻合。

正在驾驶该嫌疑车辆的驾驶人韦某被民警当场控制。据了解,韦某今年34岁(男,阳春市河口镇人),经现场呼气酒精测检测,酒精含量为18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面对警方审讯,韦某向警方坦白了其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于6月14日下午5时许饮酒后驾驶粤Q×××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潭水镇新凤村沙梨园自然村路口路段碰撞一辆自行车,然后驾车逃逸的肇事事实。

目前,肇事驾驶人韦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严格执法用法 促进司法公正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狱法》执法检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