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与温暖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传递
收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群众的情况。
工作人员细心为群众办理业务。
祖国的繁荣富强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然而,受突发疾病、事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上依然有一部分人处于困顿之中,需要帮助和关爱。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一项保障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近年来,阳江市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做好低保核实、动态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他们保驾护航。
■文/图 陈子玲
认真对待困难群众的申请
在阳春市春城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正在办理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整齐地放在工作人员的桌面上。一本小小的“低保证”,从提出申请到成功办理,历时近1个月的时间。这个过程寄托了困难群众的希望,浓缩了国家救助政策对困难群众的关爱,也凝聚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心血。
5月19日,入夏的阳江骄阳似火,与阳光一样焦灼的,还有焦急等待的群众。一名中年女子面露难色,小心翼翼询问申请低保事宜。“现在生活很困难,丈夫去世了,孩子还小没人帮我带,我照顾她就没办法工作,好几个月没有收入了……”说到动情处,她声音哽咽,激动地哭了,不停地抹眼泪。
申请人的遭遇让人同情,但是由于其名下财产不明确的问题,她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春城街道民政办主任林晓晖耐心向该女子解释政策要求,细致的讲解暂时安抚了她的情绪。财产认定等工作涉及到其他部门,民政办也将积极协调,继续想办法帮助她解决困难。
“要对群众负责,对国家政策和救助资金负责,必须认真核对,让救助资金用到实实在在的地方。”林晓晖介绍,春城街道共有14个社区、14个村委会,低保申请、办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少的时候每个月会收到7、8份低保申请,多的时候有二三十份,每一份申请都要他与同事、村(居)委会干部入户核查,进一步了解群众的困难,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入户细致核查每一份材料
处理完办公室的工作,林晓晖和另外2名同事前往蟠龙村,与村干部一起核查2名低保申请人的信息。蟠龙村是春城街道下属较远的村,由于前几天下雨,前往该村的道路并不顺畅,一路上坑坑洼洼,花费了一些时间。下乡一次不容易,林晓晖每次都会尽可能多安排入户核查工作,有时候早上出门,晚上才回到办公室。
蟠龙村沉下自然村村民李周燕今年48岁,2017年在阳春打工时发生意外致大脑出血,造成半身不遂,2018年突发中风,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家庭承受能力,他还因此欠下亲戚几万元债务。李周燕一家五口住在狭窄破旧的老房子里,妻子工作工资较低,老母亲年迈多病,2个女儿正在读书,家里的每一项花费都给这个家庭带来压力。
对照《申请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指示》,入户调查员详细查看李周燕的居住环境,了解他的身体状况、家庭财产和收入、家庭成员生产生活等情况,对照指示一条条核实并做好记录。林晓晖介绍,通过提交的材料,他们对申请人的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入户核查则让他们更直观地感受到了群众的困难。“每次入户核查心里总会有些难受,困难群众渴望、无助的眼神时刻提醒我们牢记‘民政人’的责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切实实让救助政策帮助有需要的人。”这正是林晓晖坚持入户核查每一份材料的原因。
阳江市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申请低保需要经过层层把关、审核——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信息化核对符合标准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初审无异议后公示,最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从批准之日起的次月发放低保金。
当前,阳江市基本形成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以特困供养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救助体系。全面建立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自然增长机制,连续数年多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各县(市、区)城镇、农村标准和补差水平逐年提高并全部达到省的目标要求,有力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2020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印发《2020年阳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镇、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84元/人月、555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提高到为621元/人月、288元/人月。截至4月底,阳江市全市低保家庭28434户64126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4900户9430人,农村低保家庭23534户54696人),1-4月份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9231.74万元,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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