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效有序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摘要]我市出台政策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
本报讯(记者/王静)近日,市政府出台了《阳江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按照阳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采购、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协同、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
《办法》指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采购的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运维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和第三方服务等,明确了相关单位在项目规划、立项、采购、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项目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赋码、统一立项、统一实施、统一运维、统一监督、统一评价,原则上市直各有关单位不再单独、分散建设。
《办法》要求,立项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密码政策和标准规范,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算法、技术及国家密码主管部门核准的密码产品和密码服务。对公共类服务项目、专业类服务项目规范立项流程,其中运维服务、第三方服务以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和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可采取备案制管理。按照“谁签订合同,谁负责管理”原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管理各自的项目,监督项目执行、组织项目验收,如涉及国家、省安排资金,应做好项目对接工作。
《办法》强调,市直各有关单位承担的专业类服务项目应在验收前,按照数字政府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前置审核,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通过后,由市直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采取备案制管理的专业类服务项目,由市直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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