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女孩应聘公益性村保洁员
本报讯(记者/王雄基)16周岁女孩应聘阳春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是否符合招聘要求?近日,阳春市人社局在官网公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一批)名单,名单中出现多名青少年,最小的莫某年龄为16周岁。4月28日,记者实地走访核实了莫某的贫困户身份,阳春市人社局回应莫某符合招聘要求。
根据阳春市人社局4月17日公告显示,此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为阳江市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定贫困家庭收入,防止脱贫人员返贫的特殊举措,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所在村户籍、“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经过4天的报名,共有64名贫困人员进入聘用公示。4月26日,阳春市人社局在官网公示拟招聘名单,其中有3名人员在24周岁及以下,最小的莫某只有16周岁。
招聘人员的年龄引起了阳春市某自媒体的关注。4月27日,该自媒体以《阳春有多名10多岁和20多岁的村民,担任乡村保洁岗位》为标题转发了公示名单。“该自媒体的做法属于标题党,16周岁已经属于法定劳动年龄。”阳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招聘人员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410元发放工资,应聘的贫困人员由各村委会及当地扶贫办收集上报,经人社局审核公示后上岗。招聘人员均需符合相关条件才能进入公示。
莫某为什么会选择应聘村保洁员的工作呢?4月28日,记者来到莫某所在的阳春市春湾镇大垌村,查询了莫某的身份。根据村委会提供的贫困户建档资料显示,莫某一家四口为低保贫困人员,家中只有莫某父亲一名劳动力,家庭因缺乏劳动力致贫。莫某选择就近应聘村保洁员岗位,以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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