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阳江日报 2020-04-15 09:13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19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为按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在岗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中最高区域的社评工资数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阳江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设5个内设部门,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4人,其中,在编27人,非在编1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 212 家,实缴单位 2763 家,净增单位43家;新开户职工 1.48 万人,实缴职工14.32万人,净增职工0.42 万人;缴存额21.26 亿元,同比增长18.81 %。2019年末,缴存总额138.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13%;缴存余额51.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 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15.20亿元,同比增长5.18%;占当年缴存额的 71.50%,比上年减少9.26个百分点。2019 年末,提取总额 87.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1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5.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0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1.6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9.13%、增加19.65%。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17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0万笔75.04亿元,贷款余额50.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51%、增加18.45%、增加17.6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45%,比上年末增加3.5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四)购买国债:

因个贷率较高,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

无此类项目。

(六)资金存储: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9亿元。其中,活期 0.04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70亿元,1年以上定期0.0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5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97.45%,比上年末增加3.56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15892.44万元,同比增长10.89%。存款利息632.5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5256.9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91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8253.64万元,同比增长8.6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37.64万元,归集手续费574.1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41.77万元,其他0.06 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7638.80万元,同比增长13.44%。增值收益率1.58%,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51.6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886.1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01.06万元。

2019年初,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17.4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48.31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03.3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855.4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026.79万元,同比增长15.27%。其中,人员经费543.64万元,公用经费144.45万元,专项经费338.7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95.91万元,逾期率0.191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0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51.6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03.3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92%。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无此类项目。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加1.58%、增加3.01%和增加18.8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28%,国有企业占12.61%,城镇集体企业占1.48%,外商投资企业占1.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5%,其他占14.6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16%,国有企业占22.13%,城镇集体企业占0.92%,外商投资企业占2.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1%,其他占4.00%;中、低收入占95.13%,高收入占4.8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45%,国有企业占13.70%,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4.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8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5%,其他占27.16%;中、低收入占99.43%,高收入占0.57%。

(二)提取业务:

2019年,4.9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2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7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1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61%,租赁住房占1.07%,其他占0.0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22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5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85%,出境定居占0.46%,其他占0.40%)。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75 %,高收入占8.25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4.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14%,比上年末增加0.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2790.6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9.39%,90-144(含)平方米占70.98%,144平方米以上占19.63%。购买新房占87.4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12.5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他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2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5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2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57%,30岁-40岁(含)占37.05%,40岁-50岁(含)占22.13 %,50岁以上占3.25%;首次申请贷款占99.1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84%;中、低收入占96.02%,高收入占3.98%。

2.异地贷款:

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685笔16840.8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213.1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729.6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无此类项目。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无此类项目。

四)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87%,比上年增加6.76个百分点。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中心组织机构、政策资讯、服务网点、业务指南及其他信息公开内容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yjgjj.cn)。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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