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融资

阳江日报 2020-03-27 08:39

[摘要]我市出台金融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记者/杨辉南)3月26日,市金融工作局印发《阳江市应对疫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贷款优惠、减免手续费、贴息支持、融资专项资金、宽延保险期限等方面,支持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措施》指出,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设立阳江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为阳江市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缓解阳江市小微企业续贷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各银行机构要做好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一企(户)一策,采取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

《措施》提出,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免服务手续费;免收企业对公账户服务手续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新增贷款业务免收手续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大型企业发放的新增贷款业务确需收取手续费的按最优惠的标准收取。

《措施》指出,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对以暂时库存的大宗商品或货物作抵押贷款的企业按利息总额的30%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新增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按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对有发展前景的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新增信用贷款按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

《措施》提出,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疫情期间出现逾期或欠息90天以上的抵质押类小微企业贷款,不强制要求划入不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的信用证、商业汇票、保函等在到期日未能及时兑付,且企业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的,支持银行先垫款后续贷,不强制要求调整贷款五级分类认定结果。

《措施》还提出,鼓励保险机构适度宽延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期限,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小微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对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缴纳车险保费的小微企业,合理延期收取车险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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