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首宗涉疫情防控诈骗案宣判
本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叶光遍 高望)2月19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江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启用远程庭审系统,对全市首宗涉疫情防控诈骗案进行网络开庭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方某利用民众迫切需求口罩的心理,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可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有大量口罩可卖的虚假信息,骗取5名受害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约5万元。2月1日,江城区公安分局将其抓获归案。
2月14日,该案移送江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江城区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在认真审查后当天即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批准逮捕,并在2月15日依法向江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江城区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
2月19日,江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借助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庭审系统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这是一场特殊的庭审,法庭上法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等均佩戴着口罩,被告人方某在市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整个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宣判仅用5天时间,体现了阳江市法院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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