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受到党内警告或诫勉处理

阳江日报 2020-02-07 07:27

[摘要]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谭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守规定、改进作风,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题责任,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

一、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刘贻锋乱作为问题

2018年4月至6月,刘贻锋负责审核土地登记条件,收集和整理阳春大道北段北寅村南侧、阳春大道北情人河东侧B、C等3宗土地登记资料时,没有将土地出让价款违约资料文件等归入地籍档案资料,在未收缴土地出让违约金的情况下,出具了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审核意见,导致上述3宗土地未缴纳违约金就办理了不动产权证。2019年7月16日,刘贻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阳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股长刘桂成庸政懒政问题

刘桂成负责低保、五保审核发证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及时为困难群众办理低保、五保发证工作,导致部分低保户、五保户无法凭证享受优惠待遇,至2018年5月阳江市扶贫领域交叉巡察前,永宁镇省定贫困村建卡低保、五保贫困户共有157户,低保、五保发证率为17.2%;河口镇省定贫困村建卡低保、五保贫困户共有128户,低保、五保发证率为4.69%;三甲镇所有低保户、五保户都没有领到低保证、五保证。2019年7月16日,刘桂成受到诫勉处理。

三、阳西县塘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赖雪琼等3人工作作风漂浮、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2016年至2019年间,赖雪琼、塘口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岑海宁在开展临时求助工作中,没有深入了解群众实际困难情况,办理临时求助事项审批过程中也没有按规定时限及时提交资料给领导审批,导致部分救助对象适用救助类型错误和救助不及时问题,没有做到应救尽救、应补尽补。2016年至2019年4月,该镇共办理92宗(户)临救业务,有89宗办理超时,39宗救助对象适用错误。2019年10月16日,赖雪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塘口镇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镇长王希放、岑海宁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四、阳西县阳西总医院人民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叶亭等人为应付扶贫巡察弄虚作假问题

2018年8月,为应付扶贫巡察工作,叶亭在抽调到阳西县卫计局任医政股负责人时,明知全县尚有18间村卫生站未完成选址工作,仍草拟主要内容为全县全部完成2018年建设任务的选址、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的《阳西县公建规范卫生站建设情况说明》,经分管医政股工作的阳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朝晖同意加盖公章后,提交给阳江市委巡察组。2019年7月24日,叶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6月1日,叶朝晖受到诫勉处理。

五、海陵试验区新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正韶消极应付群众投诉问题

2017年4月,新盐村委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下发《承包方调查表》,该村村民冯某对一耕地权属有异议,多次到村委会投诉,要求对该耕地确权到自己名下,冯正韶在该耕地明显存在矛盾纠纷且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便草草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导致双方矛盾激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7月18日,冯正韶受到诫勉处理。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报的5起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检视反思,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头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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